同济堂医药及张美华被恢复执行1.3亿

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,11月14日,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、张美华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,执行标的1.3亿元,执行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,法定代表人为吴杰,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、药品零售、健康咨询服务等,由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。

本文链接:http://9.lwlqsgr.cn/chanpinzhanshi/99352.html

在线咨询

电话: